各区(县)市场监管局、公安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生态环境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商务局、应急管理局、消防救援大队、税务局、中石化济南分公司所属单位、中石油山东济南销售公司所属单位:
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《关于印发<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市实际,提出以下工作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强化工作落实
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各区(县)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推进和落实力度,积极出台相应举措,依法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违法违规行为。
二、强化部门联动
积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,加强部门执法联动,形成各负其责、齐抓共管、互动有力的工作格局,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。
三、强化宣传引导
畅通群众投诉渠道,引导企业积极提供线索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,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,营造清除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附件:《关于印发<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鲁市监发[2021]16号)
济南市市场监管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商务局
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税务总局 济南市税务局
中石化销售济南分公司 中石油山东济南销售公司
2021年7月26日
(此件主动公开)